荆州体育中心(除游泳馆外)有序恢复开放的公告
开放方式
荆州体育中心开放,场地可通过“电话和微信”预约,所有人员执行“三个必须”要求:所有进出人员必须全程(含运动时)佩戴口罩;进入体育中心必须展示“湖北健康绿码”和测量体温,同时做好电话号码、入场时间、实名登记工作;禁止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人员进入;所有健身人员单独健身,必须自觉与他人保持2米的安全距离,不得近距离沟通交流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体育场馆内组织集体性活动。
开放场馆与限流控制
1.羽毛球、乒乓球馆
营业时间:14:00—22:00
2.网球场
营业时间:14:00—22:00
网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每片场地仅限单打,不得多人共用场地。
3.篮球、足球场
营业时间:14:00—22:00
篮球、足球场每片半场3人以下,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,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。
温馨提示
游泳馆暂时不对外开放
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
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》
为加强对体育行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,稳妥有序推进本市体育场所复工,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》,明确了对各体育场所复工工作的相关规范,包括备案流程、场所、项目要求及人员管理等。
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室内外体育场馆、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,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。
二、总体要求
(一)根据省体育局《关于支持体育类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发展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全省体育场馆设施有序恢复开放运营的指导意见》(鄂体〔2020〕10号)精神,对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的复工实行备案确认管理,继续暂缓开展线下体育培训活动。各类体育场所的复工需向所在县(市、区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县(市、区)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有序开放。
(二)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开放。
(三)室内体育场所实行分区域、分项目有序开放。低风险地区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,主要包括人口聚集度高、场所相对密闭的健身房、游泳池(馆)等,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。
(四)各体育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,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,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。要以单一经营场所(门店)为单位,指定专人全面负责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。
三、备案流程
疫情期间,各类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,按相关要求进行备案,逐步有序恢复开放,具体流程如下:
向体育场所所在县(市、区)体育部门备案,填报《体育场所疫情期间开放运营备案表》;县(市、区)体育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认,予以复工。
四、稳妥有序恢复开放
(一)准备工作
1、落实防控物资,配备足够的体温计、口罩、消毒剂、洗手液等防控用品,确保满足防控和开业需要。
2、对照本指引第二条"总体要求",符合复工条件的体育场所,应对场所各区域进行防疫安全评估,不符合开放条件的部分区域、场地或项目,应暂缓开放。
3、复工前,应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,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全员培训,确保员工岗前培训到位,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。
(二)项目要求
1、暂缓开展各类线下人员聚集的体育赛事、团体操课、体育培训等活动。
2、拳击、搏击、跆拳道、柔道、散打、综合格斗、击剑等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,不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。
3、可以开放的网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等隔网运动每片场地仅限单打,不得多人共用场地,场地与场地之间间距不得少于2米。
4、可以开放的标准篮球场每片半场3人以下。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片半场6人以下,7人制、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减半执行。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,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。
5、健身路径由权属单位负责,每个器材仅限单人操作,不得多人共用同一器材。
6、广场舞、健步走等室外项目健身时应间隔2米。
7、体育舞蹈教室可以有序开放,但不得进行双人舞练习,练习时间隔2米以上距离。
(三)通风条件
1、室内体育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,首选自然通风,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。
2、室内体育场所原则上应暂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。
3、保持良好通风条件。首选自然通风,开窗通风换气,每日至少2次,每次30分钟以上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,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,禁止从机房、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,同时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加湿功能。
(四)客流管控
1、除前款规定的球场人数限制外,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应控制在40人以下。
2、实行预约服务,积极采用电话、微信等线上预约方式,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、分散式锻炼,合理控制客流量。在间隔期做好场所消毒清洁,建议消毒清洁频率每2~4小时一次。
3、通过线上、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,明确开放时间、开放区域、服务项目、预约方式、顾客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,告知顾客并取得理解。疫情期间可视情况适当缩短开放运营时间,以确保充足的消毒保洁时间。
五、强化人员健康管理
(一)实施人员进出管理
1、体育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,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。加强出入口管理,对进入人员(包括员工、顾客、来访人员)严格实施"健康码"核验+体温测量管理,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、不能提供"健康码"以及体温异常者,谢绝入场。
2、做好顾客健康状况信息登记,包括姓名、体温、身体健康状况、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。
(二)确保员工安全复工
1、按照各类企业复工填报的备案信息,安排符合复工条件的人员上岗。
2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,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,"一人一档"做好登记。
3、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,工作时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穿清洁工作服。每日上岗前、下班后做好自身清洁消毒。
(三)指导顾客加强防范
1、告知顾客进入场所健身活动需全程佩戴口罩,对未佩戴口罩或摘下口罩的,应及时劝阻,必要时应劝离。顾客运动过程中口罩洇湿,提醒其及时更换。
2、建议有条件的体育场所,在顾客使用器械前后提供75%酒精免洗洗手液消毒双手。对顾客直接接触的健身设施设备、防护及穿戴用具、租赁器具、体育用品等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。疫情期间,建议顾客自备球类、球拍等体育用品。
3、安排员工加强在场所内巡查,发现有健身人群密集的情况,应及时劝导疏散。
六、切实加强消毒管理
制定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,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,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,每次消毒都应有详细记录。
七、严格执行应急预案
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,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场所内发现疑似感染者,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确诊病患、疑似患者来过场所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做好防控应急处置,并报备区体育部门。对其使用、接触的设施设备、体育用品,以及相关密切接触人员也需做好相应隔离,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。
八、主动配合监督检查
经备案确认后复工的体育场所必须自觉配合体育部门、所属街镇,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,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。对未取得复工备案确认擅自开放的,或防控不力、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,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。